近期,根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一份声明,中国将于2020年取消对金融业外资的一些限制,比预期的2021年提前一年。

该声明于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主持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之后发表。这份关于鼓励外资与海外机构开展金融活动的声明中包括11项措施。

外资信用评级机构可以评估更多的债券和债务类型,允许和鼓励境外投资者建立资产、财富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以及全资货币经纪公司。

保险业的一些境外投资准入壁垒将取消,例如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25%股权上限,以及对外资保险公司30年经营年限的要求。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表示,此次对外开放部署秉承“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

路透社称,中国金融业的开放“是北京解决与美国贸易战的努力的关键部分”。

南华早报表示,这些措施可能是基于“7月15日经济数据增长疲软”的迫切需要,这是中国今年第二季度“至少27年来最差的表现——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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