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易所计划要求所有在该所上市的公司披露气候相关信息,或说明不披露的原因。

新交所监管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一要求将分三个阶段执行,从2022年开始,所有公司都需要采取“遵循或解释”的原则披露气候相关信息。2023年,在金融与交通业强制执行披露要求,2024年,对更多行业强制执行这一要求。

该举措是在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提议下推出的。

从2022年1月起,上市公司还需设定和披露自己的目标、计划和时间表,以“按规定实现董事会的多元化”。

新交所已就该举措征询公众意见,该阶段将持续至9月27日。

Out-Law运营方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与MPillay在新加坡的合资律所品诚梅森MPillay的Lisa Hui表示:“金融决策者已做出明显改变,将可持续发展视为投资方法的重中之重,这在全球企业中引起了广泛共鸣。此举代表,监管机构和政府正扩大他们的专注重心,将可持续发展纳入投资信息和决策之中。”

2020年12月,香港开始要求金融机构披露气候相关信息,其中涉及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和养老金受托人等。

金融稳定委员会设立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的目的是发布相关原则,告知投资者气候相关的金融风险。该工作组由二十国集团的32位成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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