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为加密货币的传输、交换或存储提供便利的虚拟支付供应商,现在在金融监管机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监管范围下。
无论提供商是否拥有相关资金或加密货币,都将应用新的法规。
《支付服务法案》修正案在新加坡国会通过二读,该法案将扩大现行《支付服务法案》的范围,并将用于监管虚拟资产上的服务供应商。该法案将扩大《支付服务法案》中数字支付代币的服务范围,包括帮助将数字支付代币从一个账户传输到另一个账户;为数字支付代币提供安全保管服务,以及当服务供应商不拥有所涉及的金钱或加密货币时,为数字支付代币的兑换提供便利。
数字支付代币包括通常所说的加密货币,这是一种受密码学保护的价值数字表示,有时被用作交换媒介。
根据该法案,任何在新加坡提供服务作为业务的实体必须获得许可。跨境汇款服务将包括促进不同司法管辖区的人之间的资金转移,其中资金不被新加坡的服务供应商接受或接收,即使 "资金不流经新加坡",服务供应商将受到新加坡金管局的监管,新加坡金管局的一份声明称。
通过该法案,新加坡金管局将能通过对此类虚拟支付供应商实施更广泛的规则和监管来保护用户。这包括要求此类供应商将客户资产与自身资产隔离。
Out-Law运营方品诚梅森新加坡联营律师事务所MPillay律师Nathanael Lim表示:"人们越来越认可加密货币作为一种价值交换。监管的加强,虽然增加了供应商的一层监管成本,但在我们探索进一步的使用案例时,也将有助于赋予这种新形式的'货币'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