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t-Law新闻 阅读时长1分钟 

菲律宾允许更多基础设施领域拥有100%的外国所有权


菲律宾的《公共服务法》(PSA)在该国总统罗德里戈·杜特尔特于今年3月签署后成为法律。《公共服务法》允许外国人对该国的公共服务拥有高达100%的所有权。

根据新的法律,"公共事务 "的定义目前仅限于为公众使用而运营、管理或控制的公共服务。这些服务包括配电、输电、石油和石油产品管道传输系统;水管道分配系统、废水管道系统和污水管道系统;海港;以及公用事务车辆。

所有特许经营商、合资企业和其他类似实体,若专门为公共用途经营、管理或控制上述部门,将被视为公共事务。

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可再生能源专家John Yeap表示:"修订后的公用事务定义意味着某些行业,如电信、航空和铁路,不再属于修订后的定义范围。这将有利于外国投资进入这些行业。这一变化也使这些行业与电力行业的变化相一致,在电力行业,外国控制的实体允许发电。" 

"然而,随着对净零排放的关注,以及从煤炭和天然气发电项目转向通过太阳能和风能进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发电部门可能需要对Regalian原则进行解释,以便使外国控制的实体能够拥有太阳能和风能发电项目。根据Regalian原则,菲律宾的所有公共土地被视为属于国家,"他说。

根据新的法律,总统有权在相关政府机构的审查、评估和建议下,为了国家安全的利益暂停任何公共服务的投资。外国国有企业不能拥有公共事务或关键基础设施的资本股份;从事电信业务的实体必须遵守相关的ISO标准;外国国民不得拥有超过 50% 的关键基础设施资本,除非该国对菲律宾国民给予互惠待遇。

绩效审计条款授权进行独立评估,以监测公司向公众提供服务的成本和质量。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查、评估和建议,总统有权在收到此类建议的60天内暂停或禁止任何拟议的合并或收购交易。总统还有权在收到此类建议的60天内,暂停或禁止对公共服务部门的任何投资,如果这种投资实际上导致将公共服务企业的控制权直接或间接授予外国人或外国公司。

今年2月,菲律宾国会批准了一项修改《公共服务协定》的法案,允许外国人在电信、航空和铁路行业拥有最多100%的所有权。

We are working towards submitting your application. Thank you for your patience. An unknown error occurred, please input and try again.